当天下午5点30分左右,扬州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,发现一辆黄色的无牌轮式挖掘机竟然独自驶入城南快速路。民警随即驾驶警车上前喊话,并要求该挖掘机驾驶员立即从最近的出口驶离快速路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挖掘机属于轮式机械,严禁在城乡道路上行驶,只能通过大型平板货车运往工地作业施工,如果直接上路行驶,交警可以依法依规扣留车辆。
但该驾驶员非但不听劝,反而绕过警车继续在城南快速路上行驶。民警驾驶警车赶到快速路出口时,再次对挖掘机喊话,要求驾驶员立即驶离快速路,挖掘机驾驶员竟然作出疯狂举动,在快速路倒车、逆行,压实线变道,毫不理睬民警的警告,径直向西逃窜。
一路上,警车多次对挖掘机进行拦截,但驾驶员屡次变道逃脱民警的堵截,在逃窜过程中,将警车车头撞坏。直到荷花池隧道入口处,才被民警用警车拦停在路中间。此时,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,驾驶员不仅拒绝出示证件,还在路中间挥动挖掘机的大臂,直接影响到周边车辆安全,路过的社会车辆纷纷避让,驾驶员乘着空隙再次冲破民警的拦截向西逃窜。
广陵分局文峰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后,火速前往增援。在荷花池出口处的辅道上,民警终于找到该挖掘机和驾驶人,然后,将驾驶员张某某(江苏宿迁人,41岁)带到文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。
经初步核实,张某某除驾驶未经登记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之外,还存在无证驾驶行为(其准驾车型为E照,轮式机械车辆准驾车型应为M照)。目前,张某某因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等行为被广陵分局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。